自记账服务协议
协议更新时间:2026年9月21日
前言
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令第 98 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会〔2023〕27 号《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民法典》、《税收征收管理法》。
重要法律区分:本服务为自助记账报税软件服务,不属于《代理记账管理办法》项下的代理记账委托服务;会计主体责任始终归属于用户(购买、使用自记账服务的企业 / 个体工商户)。
自记账记账报税软件(以下简称 “自记账”)由射手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自记账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共同运营。本协议为电子格式协议,用户勾选同意并完成付费,即视为双方达成有效电子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含有免除、限制自记账责任、约定风险承担、收费、单方终止服务等与用户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用户确认已阅读并充分理解全部条款含义。
一、服务内容与服务边界
- 自记账向用户提供记账报税软件服务、套餐服务范围内的有限财务咨询服务、税务申报代办服务,不属于传统全权委托代理记账服务,不对纳税义务、计税依据做实质性判断,不替代用户完成会计主体责任。用户作为会计主体,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业务实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自记账向用户提供的服务包含:
- 软件服务:提供自记账软件的使用权限,提供服务范围内的相关功能:旧账导入,录入记账资料,确认单据信息,实时查账,在线查账,下载导出财务报表;
- 记账服务:依据用户提供的真实、完整的记账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系统自动生成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科目余额表);
- 审账服务:自记账财务人员对自记账系统生成的记账数据做审查、校验,以确保记账数据无误,报税正确。自记账不对用户业务本身真实性做实质审核,仅审核记账数据在会计规则层面逻辑是否合规;
- 报税服务:在报税窗口期内,代为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国家税务局核定的全部税种。如用户发生税种核定变更,用户必须及时告知自记账客服,因用户未及时告知导致漏报错报,责任由用户承担;
- 咨询服务:提供与本协议约定套餐服务范围相关的财务、税务基础咨询;
- 年报服务:年费套餐包含两项年报服务,按月付费套餐不含该两项服务:
- 免费使用工商年报大师软件,自助申报工商年报(详见文末附录3);
- 自动申报税务年报服务,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详见文末附录2)。
- 记账资料说明:
- 记账资料包括发票、银行回单、工资单、完税证明、收据证明、用款计划申请单,必须是真实业务相关的单据。包括没有任何单据的业务收入,需要在发生的记账期内告知自记账客服。
- 记账资料录入上传方式,包括用户自行录入上传、自记账自动获取(自动从电子税务局获取发票;经用户授权后自动从网上银行获取银行回单)。
- 自记账不提供以下服务:
- 不承接自记账不支持的记账业务(详见文末附录4);
- 不提供税收筹划、专项财税鉴证服务、乱账整理、出口退税、税务异常解除、审计配套调账、存货盘点核算、特殊行业专项账务处理;
- 不代替用户保管纸质记账资料、纸质账本、旧账资料、以及自行录入上传到自记账的记账资料,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
- 服务流程说明:
- 首次使用自记账流程:
- 自记账会为每个用户创建专属微信群,在微信群沟通记账报税相关事宜;
- 自记账客服引导用户在自记账APP主页完成个税、电子税局的待办事项,查询税务情况;
- 税务正常,接着引导用户完成自记账APP主页的其他待办事项;税务不正常会告知用户处理事项,用户需自行处理。
- 每月记账报税流程:
- 每月记账窗口期内(一般是每月1日至8日,至少8天),用户录入上传记账资料、确认单据信息、提交审账;
- 用户提交审账后,自记账系统进行自动审账,财务人员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结转账目,生成最终的记账数据;
- 每月报税窗口期内(一般是每月1日至15日,至少15天),自记账系统自动提交最终的记账数据,自动申报当前报税窗口期所需要申报的税种;
- 每月记账、报税的窗口期,具体时间范围以自记账日历为准。
二、用户的责任与权利
- 用户作为会计主体,对本单位全部记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得虚构业务、虚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费用。 记账资料包括发票、银行回单、工资单、完税证明、收据证明、用款计划申请单,包括没有任何单据的业务收入,需要在发生的记账期内告知自记账客服;
- 用户应按自记账要求,提供法人的个税账号、电子税务局账号,以及登录密码,用于添加个税办税员、授权电子税局代理申报(即签订涉税服务协议),用于税务申报;拒绝提供,自记账无法执行报税服务,不承担违约责任;
- 用户应当在每月的记账窗口期,完成上月全部记账资料的录入上传、核对确认;用户对提交全部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业务相关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单据必须对应用户真实经营业务:
- 超过窗口期后用户导入旧账,补充、修改上月记账资料,属于人工服务,收费标准:150 元 / 月(次);该服务需要自记账财务评估工作量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受理,自记账有权选择不受理;
- 因用户提交资料不实、缺失、错误,导致需要重新申报,属于人工服务,收费标准:150 元 / 月(次);若税务系统不支持线上更正申报,需要用户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如因此造成记账错误、申报错误、逾期申报、税务罚款、滞纳金,全部法律后果、经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 自记账客服通过自记账APP消息、用户专属微信群消息向用户推送记账、报税等相关事宜,用户应当及时响应;“及时” 指正常工作日 24 小时内回复或在自记账指定的时间内容回复;因用户未及时回复、未及时处理记账报税事项、未提供记账报税资料,导致逾期、处罚,全部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用户应当定期关注专属微信群消息,并保持接收信息,不要设置消息免打扰;应当保持自记账APP的登录状态并设置接收APP推送消息;
- 当税务、工商相关信息有变更时(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税种、企业名称变更等),用户应当及时在用户专属微信群告知自记账客服,因用户未及时告知导致漏报错报,责任由用户承担;
- 用户不得利用自记账从事虚开发票、逃税、违法经营等行为;不得私自绕过自记账,使用自记账生成账套数据自行报税,也不得使用非自记账账套数据要求自记账代为申报;
-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自记账的账号密码,账号下全部操作视为用户本人操作;账号转借、泄露产生的损失由用户承担;
-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纸质记账资料、纸质账本、旧账资料、以及自行录入上传到自记账的记账资料;用户应当知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开展检查,用户是第一被检查主体;自记账仅可在本协议服务范围内提供电子账套、申报记录作为协助,纸质记账资料等原始凭证由用户自行向监管机关提交;
- 用户如发现自记账的记账、申报数据存在错误,应当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在用户专属微信群告知自记账客服,要求核查更正,如产生滞纳金、罚款,有权要求自记账赔付;用户不得自行在电子税务局修改申报数据,否则账税不一致产生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 用户有权随时终止服务,退款按照剩余未使用服务月份计算(详见第五条费用条款);
- 用户有权获取自记账APP操作教程;有权查看、下载属于用户的账套电子数据:记账凭证、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等。
三、自记账的责任与权利
- 自记账提供记账报税软件服务、套餐服务范围内的有限财务咨询服务、税务申报代办服务,不属于传统全权委托代理记账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条款一;
- 自记账保证软件功能设计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相关规范,持续跟进财税政策更新迭代软件规则;保证生成电子会计资料符合财政部会计信息化相关技术规范;
- 自记账基于用户已经上传确认的记账资料,开展自动记账、自动审账、财务人工审账、自动税务申报工作;自记账不对用户业务本身真实性做实质审核,仅审核账套在会计规则层面逻辑是否合规,不承担用户业务真实性及其业务实质、业务合法性的判断责任;
- 自记账应当在每月记账窗口期内,通过APP消息、用户专属微信群消息,告知用户开始记账,至少通知3次;
- 自记账客服工作日在用户专属微信群响应用户咨询;超出本协议服务范围的财税问题、事项办理,未按自记账规则产生的人工服务,已符合会计规范的账目超过2次调账,自记账有权列为增值服务另行报价收费,收费事项详见下文附录1;自记账应当提前告知用户收费,用户确认付费后启动工作;
- 自记账应该确保在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用户的税务申报,如因自记账产品本身缺陷、人工操作失误直接造成逾期申报、错报,产生税务罚款、滞纳金,自记账承担直接罚款、滞纳金损失,同时赠送至少 1 个月套餐服务;但不承担用户间接损失(经营损失、商誉损失等);用户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处罚文书 / 扣款凭证,即可申请赔付。除外情形:因用户资料错误、缺失、未确认数据、账号授权异常、国家税务局系统故障、政策临时调整、用户自行另外报税等原因造成罚款,自记账不承担赔付责任;
- 自记账在用户专属微信群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用户产生服务异议,自记账应当在收到用户投诉的1个工作日内介入处理,3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处理进度,7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
- 自记账对用户企业信息、财务数据、账号授权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服务终止后,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用户财务数据;除司法、行政机关强制调取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依法调取时,在法律、司法文书不禁止通知的前提下尽量提前通知用户;
- 自记账会保存用户在自记账的全部业务操作日志,日志保存期限不低于会计档案法定保管期限,可配合监管机关依法调取;
- 自记账有权对用户账套在会计规则层面进行逻辑合规校验、调整,调整后应当留下调整记录,用户需要时告知调整依据;
- 用户应当按期提交全部记账资料。如用户超过记账窗口期仍未上传、确认记账资料,自记账有权暂停当期记账报税服务。只有用户主动在 APP 确认【本期全部记账资料已完整上传确认 / 本期无经营业务】之后,自记账方可按用户确认信息完成记账与纳税申报。因用户不确认、逾期不处理造成逾期申报的,全部责任由用户承担;
- 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自记账有权单方终止服务,退还剩余未使用的套餐费用:
自记账判断存在以下 12.1‑12.6 情形时,会通过自记账APP以及用户专属微信群发送终止服务通知,以任一渠道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给予用户【3 个工作日】的申辩、举证时间,并提示用户自行完成本期记账报税;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应、未完成申辩举证,自记账立即终止服务,包括当前所属期的记账报税服务,自记账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现12.7 情形时,应当按第四条第 4 点(停止运营预案)履行通知、导出数据义务。
- 用户不遵守自记账的记账规则;
- 用户存在虚开发票、对开发票嫌疑;
- 用户存在恶意暂估以达到逃税目的嫌疑;
- 用户存在违法经营嫌疑;
- 用户未与乙方沟通,私自报税,拒绝使用乙方生成账套数据;
- 自记账不支持的记账范围,详见下文附录4;
- 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自记账无法继续提供服务。
四、会计资料交接、档案管理
- 用户按月上传记账资料,形成可追溯的电子交接记录,记录上传单据、上传时间、确认操作人等信息,由自记账保存,并满足会计档案法定保管年限,可查询调起。用户在自记账生成的全部电子会计资料(凭证、账簿、报表、操作日志、元数据)所有权归属于用户;
- 无论协议到期、提前终止,乙方不得拒绝用户导出电子会计档案;导出时一并交付电子档案对应的元数据,保证电子会计档案满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要求;
- 自记账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合规相关规定,在法定存储期限内保留备份数据;超过法定保存期限,自记账有权对电子备份数据做删除处理,用户应当在服务终止后及时自行下载全部电子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记账不承担服务终止之后的档案保管义务;
- 若自记账出现业务停止运营、停止提供自记账服务情形,自记账应当提前不少于【30】日通过 APP、微信通知用户,并提供完整的数据导出通道,保障用户完整迁移全部会计电子资料;
- 自记账落实数据容灾备份机制;因自记账原因造成用户电子会计资料毁损、泄露,乙方承担恢复责任;
- 用户如需要纸质版会计资料,由用户自行打印装订;自记账不提供纸质打印、保管、邮寄服务;
- 用户接受财政、税务等监管部门检查时,自记账应依法配合提供软件日志、系统操作记录等必要信息。
五、服务费用说明
- 记账报税套餐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则:
- 自记账套餐价格以官网套餐价格页面、自记账APP购买套餐页面公示为准;
- 首次付费按月支付,续费按年支付;年套餐等赠送的服务月份,必须满足赠送条件后才能使用;
- 自记账按自然月计算服务次数,例如一年套餐则提供12个自然月即12次记账报税服务,以下任意情况均视为使用一次记账报税服务:
- 完成一个月的记账;
- 完成一次报税;
- 报税期内未按自记账规定完成记账。因自记账系统故障、自记账原因未完成当月记账报税除外。
- 人工服务、增值服务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则:
- 人工服务(补账、逾期更正申报等,详见下文附录1)按150元/月或150元/次收费,完成对应事项即视为已使用服务;
- 其他增值服务收费另行确认;
- 人工服务、增值服务提前告知用户收费,用户确认付费后启动工作。
- 退款规则:
- 付费购买套餐未全部使用,用户可申请按剩余未使用服务月份退款;
- 赠送、兑换的服务月份,不可退款;因自记账赔付所兑换的服务月份除外;
- 享受折扣优惠购买的套餐,退款时,已经使用服务按官网原价核算扣减,退回剩余差额;
- 因用户存在违法嫌疑,自记账终止服务,仅退还剩余未使用付费月份的服务费;
- 人工服务、增值服务属于一次性付费项目,服务启动后,因非自记账过错的,不予退款;因自记账原因未完成对应服务的,按未完成比例予以退还对应费用。
六、协议有效期限、变更情形
- 本协议自用户付费成功之日生效,至用户账户套餐有效期届满终止。用户可以保存完整协议(含全部附录)网页截图。本电子协议对双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 用户必须在账户到期前续费,本协议才会继续生效,未续费视为用户主动终止本协议以及所有自记账服务;
- 自记账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更新,自记账服务更新,用户反馈,自记账业务发展需要,修订本服务协议;仅文字优化、合规微调,不改变双方权利义务的普通修订,自记账将在APP内发布通知,用户继续使用即视为接受;如修订内容涉及服务收费标准、赔付规则、责任划分、单方终止条件等重大利害关系事项,自记账将弹窗显著提示;用户有权选择不接受新版本,并可以申请剩余未使用服务费退款;用户继续使用,视为同意该修订版本。
七、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税务系统大规模故障、网络运营商故障等;
- 遭遇不可抗力,自记账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应尽快通知用户,并在恢复后优先补做业务,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不能免除乙方本协议项下数据安全、数据备份的义务。不可抗力持续超过 30 日,双方均可解除协议,自记账退还剩余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按照过错划分损失承担;
- 因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自记账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
- 本协议及官网公示的套餐价格、附录构成本协议完整内容,附录与本协议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 用户确认:用户已经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全部协议条款,清楚区分自记账软件服务与代理记账机构受托代理记账服务的法律差异,知晓自身作为会计主体的法定责任,自愿购买本服务。
附录(作为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附录1:增值服务/人工服务收费声明
附录2: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说明
附录3:企业工商年报申报说明
附录4:自记账不支持的记账范围